|
龚汉莉,女,33岁,中共党员,公安县南平镇委组织委员。
|
|
|
2009年7月31日,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82周年纪念大会上,龚汉莉荣获荆州市“十佳军嫂”光荣称号。
2000年,龚汉莉与时在甘肃某部服役的军官朱吉山结为夫妇。2001年冬天,龚汉莉在甘肃怀孕,由于不适应当地严寒气候患了重感冒。孩子出生后,便患上了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,不久就夭折了。丈夫因此背上承重的思想包袱,想转业回地方。龚汉莉压住内心的巨大悲痛,耐心说服丈夫回到部队安心工作。多年来,龚汉莉恪守着自己的结婚誓言,支持丈夫,孝敬公婆,抚养女儿,全力支撑起一个家。近几年来,她先后荣获“荆州市优秀组工干部”、 “荆州市十佳军嫂”等称号。
|
|